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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(第1页)

孙佑人

我在写故乡的散文里,提到过社火这种民间活动,多为古时祭祀祈福活动,过去乡村中常见常演,后来却大半的都消失了。

逢年过节,有这样的活动,多是媒体们跑得最快,报道最多。

一时间,沸沸扬扬,感觉却不是那么一回事了。

我现在所谓回忆这些事,一半是童年有过这样的经历,扮演过《西游记》中唐僧的角色,一半是为他们的精神所感染。

我有很多年,常常在生命的边缘挣扎,几乎每晚,做被人推下山崖的噩梦。

我知道,这全是心理作用,使精神产生某些消极的阴郁的因素,就像阴暗的天空久久见不到灿烂的阳光,生命常常显得灰暗。

正是在这样的不见来日的心态下,我连续欣赏着好几年的社火这种活动,常常感受到一种混沌的颇为壮观的景象。

我开始意识到这一群人面对生活生命的一种态度,夹着怎样的某些说不清是非的价值。

他们真诚的在这片土地上吹打着自己的本色,又一日又一日活着自己的人生。

我感到我被他们所感动,我的笔正要为他们写一点东西了。

我不大有我的确信,这点东西做的如何,但应该有几处还算做的漂亮有趣的地方,犹如一个厨子,做一道菜,总不能自己说色香味俱全;做一个女人,生了女儿儿子,自个儿说聪明好学善解人意总全是好话。

这真是不负责任的态度,积久了便成一种自负的缺点,实在要不得。

况且,我的这样的一种水平,自己看着都觉得费眼,拿出来给别人看大家看,只落下一个脸红了。

如此看来,这点小东西与文学与艺术距离之远,便可想而知了。

然而不论怎样,最不济,可当一点民俗读物了罢。

因于上面这点实在算不得感悟的感悟,做一点不像样的文字,称之为《社火》的小说。

蒲城·焦镇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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