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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
【原文】
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。
若使民常畏死,而为奇①者,吾得执②而杀之,孰敢?常有司杀者③杀。
夫代④司杀者杀,是谓代大匠⑤斫⑥。
夫代大匠斫,希⑦有不伤其手者矣。
【注释】
①奇:奇,奇诡、诡异。
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。
②执:拘押。
③司杀者:指专管杀人的人。
④代:代替。
⑤大匠:木匠。
⑥斫:砍削。
⑦希:很少。
【译文】
当人民不怕死的时候,为什么要以死来威吓他们呢?如果人民真怕死的话,当作奸犯科的人抓来处死后,谁还敢为非作歹?万物之生生死死,自有天道去言,你又何必代专管杀人者去杀人,就如同常人代木匠去砍削木头,很少有不伤到手的。
【解析】
这一章是讲老子的政治思想哲学。
当时的统治者对老百姓欺压残害,根本不把老百姓的死活放在眼里,而是施行苛政和酷刑,滥杀百姓,压制民众。
其结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,就不会畏惧死亡。
人的自然死亡,是从“司杀者杀”
的天道掌管的,但人间的君主残暴无道,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,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,也会因此遭到上天的惩罚。
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、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,表示强烈的愤慨,并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抗议。
天道之恢恢,万物之生死,自有其报应,何劳人假手以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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